陽明交通大學公衛所 Faculty Seminar 通知:113/5/27 雷文玫老師
時間(Time):113年5月27日(一) 12:10PM – 13:10PM
地點(Location):醫學二館221教室
講者(Speaker): 雷文玫老師
講題(Title):再訪代孕的治理架構: 脆弱性與關係自主的啟示
Revisiting Governing Frameworks for Surrogacy: Reflec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ulnerability and Relational Autonomy
摘要:
隨著晚婚遲育,人們越來越仰賴人工生殖來孕育有自己血緣的子女。即使有這些科技的協助,先天無子宮或子宮無法懷孕的人而言,還是需要仰賴他人代理懷孕。然而,代理懷孕由於根本地改變了「分娩者為母」的傳統,加上有女性身體與販賣嬰兒之嫌,因此許多國家均視為禁忌。少數允許代孕的國家例如英國、澳洲、紐西蘭,則透過準收養的方式,允許代孕,但代孕者在出養孩子之前,都是孩子的母親。美國有些州,儘管立法允許代孕,也沒有以收養的方式為之,但實質上仍然需在孩子出生後,經法院採定,委託者與子女才能成立親子關係,在此之前包含懷孕,代孕者實質上仍是孩子的母親,身體自主權也比照一般母親受到完整的保障,不因代孕而有差異。
然而,自從一九八0年代以來,英國、美國各州、澳洲、荷蘭等國家陸續允許代孕,累積了大量的實證經驗及立法例,讓我們有機會去理解代孕者如何看待與所懷胎兒的關係,也促使許多地區反省代孕相關法制親子關係的安排。這些討論一方面攸關代孕者的身體自主權、所生子女的利益,也攸關委託者成為父母的權益及代孕法制的基本邏輯。因此我們將檢視這些實證與立法經驗,並且分析其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