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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與公共衛生研究所組成的防疫科學研究中心人權法治研究團隊,今年五月於月旦法學雜誌312期發表研究成果,以「防疫共同體的法治整備」為主題,分別從國際人權法、資源配置與美國比較法制等三個角度觀察,作為臺灣建立並強化以人權和法治為中心防疫共同體的依據。
本期月旦法學雜誌的「防疫共同體的法治整備」專題企劃,由陽明交大公共衛生研究所政策與法律組楊秀儀副教授擔任客座編輯,帶領讀者思考:臺灣人民上下一心的抗疫行動在國內凝聚了前所未有的團結意識,形成「防疫共同體」(Solidarity against pandemic),如何確保共同體價值不是「強凌弱,眾暴寡」,團結不流於菁英專制與科技霸權呢?楊副教授認為,固守人權與法治精神格外重要。因此,本專題企劃的三篇文章帶給國內產、官、學界全新的觀點與視角,探討COVID-19對於臺灣防疫政策與法律的啟示。
第一篇文章由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張文貞院長撰文,從國際人權法的角度深入分析防疫期間電子圍籬、國人返鄉、外國人入境以及移工政策之相關防疫措施,發現臺灣在COVID-19防疫各項措施的決策過程並未真正參考聯合國相關人權機制的規範與作法,但因為穩健的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民間強而有力的監督,以及指揮中心在政策調整及檢討的彈性,我國的防疫作為基本上與國際人權內涵一致,但對移工、外國人及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的相關權益,還有強化空間。
第二篇文章由陽明交大公共衛生研究所政策與法律組雷文玫副教授撰文,探討「防疫共同體」的「團結」意識如何不變質成為社會壓迫,發現對平時防疫物資的儲備、資源調度的資訊與通路到流行疫情的徵用徵收、禁止囤積與哄抬價格的規範,在法制上堪稱完備,但目前資源配置的法制對於緊急動員製造防疫物資的決策機制、資源配置優先順位的透明度、以及對弱勢族群防疫物資的保障,仍然有待加強。
第三篇文章由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施明遠助理教授撰文,分析美國自「911事件」後,聯邦政府一系列的新法制定,對涉及化學、生物、放射及核威脅、傳染病及其他健康威脅之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或戰場緊急情況,提供發展「醫療對應措施」(medical countermeasures)所需之授權及資金。雖然美國防疫不甚理想,但隨後疫苗的迅速研發與生產,還是展現了其生技大國的實力,美國政府針對醫療對應措施開發的立場及考量,對臺灣要發展疫苗政策的法制,是相當珍貴的比較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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